close

  中新社韶關5月28日電 (李凌汪次安羅定海)備受社會關註的香港居民柏某敏等14名被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28日由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在當日的庭審中指控:被告人柏某敏、鄭某輝、張某、梁某(後二人另案處理)是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香港先後加入了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成為經銷商。2009年以來,4名被告開始在廣東韶關市以“引誘他人購買亮碧思公司精油、奶粉、化妝品及酒類產品成為經銷商”的方式,發展下線組成團隊進行非法傳銷。
  公訴人指控稱,亮碧思傳銷組織從低到高分為經銷商、伯爵、侯爵、公爵、勛爵、尊爵六個級別,參加者根據初次購買產品的數量及以後發展下線的情況取得相應的級別。新參加者首先必須購買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產品,上線從第一代下線營業額中可提取5%作為提成,從第二代下線營業額中可提取3%,第三代提取2%,第四代提取1.5%,第五代以下則提取1%。
  據稱,被告人柏某敏、鄭某輝等數年來通過層層發展,共收取了1213名亮碧思傳銷組織會員的會費,其中877名會員每人繳納了55000元人民幣(下同),336名會員每人繳納了人民幣54600元,總計代收會員費人民幣66580600元。
  2013年8月14日,被告人柏某敏、鄭某輝等組織數十名傳銷人員,在韶關湞江區解放路的如家酒店舉行新人推廣會,被當地警方查處,14名傳銷頭目先後被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柏某敏、鄭某輝等人無視國法,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購買商品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並將擇日宣判。(完)  (原標題:4名香港人被控領導組織傳銷在廣東韶關受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u17dufdo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